1、男为结婚,女为于归,男女双方均设筵席迎宾客,一般为三天,分入场、正席、散席。个别地方以第三天为正席,谓之为隔日酒,女方设筵所需的主要物品,均由男方以聘礼提供。
2、入场当天,男家备齐礼物,由媒人领队送去女家,在清代民初,所有礼物用石脚抬去,两人抬一担,抬和担都要成“双”,以示吉利。
3、安床,由夫妻两全,有子有女,如且必须是男丁头孩的人按择日先生拟示时辰吉时及方位安床、铺席、设账,安置完毕要道上几句吉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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