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阳人结婚时,大摆喜筵,称“喝喜酒”。此俗至今愈演愈烈,不管在家或在酒楼饭店设宴,主人都要迎立门外;新郎新娘身着礼服,迎接宾客。筵席一般要摆十几桌以至几十桌,从八碟八碗,到鱼翅海鲜。新郎新娘在伴郎伴娘陪同下,逐桌敬酒、敬烟。敬酒时闹酒把婚礼推向高潮,宾客出各种花样刁难新郎新娘,互相灌酒。民间认为不闹不吉利,越闹男女双方越高兴。
新娘新郎回门一般在三朝,也有六、七天或满月以后回门的。新郎人岳家门要在堂前拜见岳父母及长辈,并和亲友行见面礼。午餐新郎坐头席。回门必须当天即返回男家,不在岳家过宿,因为旧时有新婚一个月内不空房之俗。
丹阳婚礼习俗 一般有订婚、结婚、挑三朝、拜门、会亲等礼俗。